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寶鋼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上海泓邦置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上海市塘沽路250號2809室 |
法定代表人 |
孫勇堅 |
成立時間 |
2003-10-28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36000.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10109755722925G |
經營范圍 |
自有房屋租賃、銷售,物業管理,實業投資,銷售建筑材料、機電產品、金屬材料、苗木花卉,綠化施工養護。【企業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件經營】 |
職工人數 |
45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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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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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7725.220000萬元 |
-4241.610000萬元 |
-4211.00000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43504.670000萬元 |
108250.010000萬元 |
35254.66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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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上海瑞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6671.810000萬元 |
-2867.170000萬元 |
-2761.19000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22402.270000萬元 |
82933.730000萬元 |
39468.54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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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上海瑞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6-03-31 |
1992.950000萬元 |
-1549.880000萬元 |
-1487.570000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42373.580000萬元 |
108606.500000萬元 |
33767.08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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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上海東洲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4-18 |
評估基準日 |
2015-12-31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中倫(上海)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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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54888.840000萬元 |
54888.84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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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投資 |
2099.540000萬元 |
2100.29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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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382.340000萬元 |
1373.24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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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資產 |
60858.550000萬元 |
128657.33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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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118229.270000萬元 |
187019.7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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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
3436.700000萬元 |
3436.7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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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負債 |
80000.000000萬元 |
80000.0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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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83436.700000萬元 |
83436.7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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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34792.570000萬元 |
103583.0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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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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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公司核心資產為已開發的寶礦國際大廈,其具體坐落于上海市虹口區塘沽路250號,吳淞路218號,漢陽路18、88號。寶礦國際大廈為40層高層大樓,宗地面積為6,574.00平方米,產證登記的總建筑面積為78,054.69平方米,土地用途為綜合用地,其中地上1-3層為商業裙房,3-40層為辦公用房,地下1-3層為車庫。截至評估基準日,寶礦國際大廈已售面積為18,918.73平方米,剩余面積為59,135.96平方米,其中可售面積為57,884.46平方米,不可售面積為1,251.50平方米。可售面積中辦公面積為37,714.95平方米,店鋪面積為4,977.40平方米,車庫面積為15,148.31平方米(共321個),其他43.80平方米(儲藏室)。目前公司的經營模式主要是將其剩余可售面積用于出租,截至評估基準日,除公司將1幢218號4001室作為會所外,其余可售辦公樓和商鋪幾乎已全部出租,總體出租率約95%。
2、老股東不放棄優先受讓權。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1)截止評估基準日,標的公司將其擁有的“滬房地虹字(2006)第006180號”房產涉及的塘沽路250號,吳淞路218號,漢陽路18、88號,漢陽路18號地下3層人防車庫設定抵押,抵押面積為57,884.46平方米,為其“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合同編號為平銀滬長風委貸字20141125第001號)提供擔保,抵押權人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擔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800,000,000.00元,抵押期限為2014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27日。本次評估未考慮上述事項對評估值的影響。
2)標的公司將自有房產為寶竑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向晉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190,000,000.00元提供抵押。抵押物滬房地虹字(2006)第006180號房產證,抵押期限2015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8日。本次評估未考慮上述事項對評估值的影響。
3)標的公司向控股股東寶礦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借出資金2014年12月31日余額422,324,739.8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余額為377,189,878.69元;向中國船舶工業物資閩贛有限公司借出資金114,000,000.00元;上述資金借出均未向對方收取利息,而企業實際銀行借款承擔利息8.5%。按借款年末余額計算測試2014年度關聯方(寶礦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船舶工業物資閩贛有限公司)占用資金應承擔利息45,587,602.88元;2015年度關聯方占用資金應承擔利息41,751,139.69元。本次評估未考慮上述事項對評估值的影響。 |
其他信息 |
無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確認受讓資格后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3107萬元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做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股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
2.受讓人支付的保證金在雙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當受讓人按約支付除履約保證金以外的剩余價款后沖抵轉讓價款,若受讓人未按時足額支付除履約保證金以外的剩余價款,則履約保證金作為受讓人支付給出讓人的違約金,出讓人不再返還。
3.受讓人應在轉讓雙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期限內將除前期支付的保證金外的剩余價款一次支付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若受讓人未能按期支付產權轉讓的總價款,除需將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出讓人外,每逾期壹天,還應按總價款的0.05%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逾期30日以上的,出讓人還有權解除《產權交易合同》并要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
①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a)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b)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或未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的。
②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a)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b)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c)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或未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的。
③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應在掛牌期間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繳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應在競價現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在掛牌期間遞交受讓申請、未交納保證金或未在競價現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受讓和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6.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合法存續的境內獨立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備良好的銀行信用、市場信用、商業信譽和社會信譽,擁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意向受讓方也不得以委托、信托等方式參與受讓。
4.除有法律法規規定外,標的企業其他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受讓資格不受上述“受讓方資格條件”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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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3107.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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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上海寶鋼新寶工貿實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上海市寶山區雙城路803弄2號501-502室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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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掛牌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