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無錫華達燃機發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江蘇省-無錫市(無錫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44號地塊)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時間 |
1995-05-12 |
注冊資本(萬元) |
美元 78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X0791157-9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生產電力等。 |
職工人數 |
1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高達無錫發電有限公司 |
60% |
2 |
無錫市城電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
20% |
3 |
中國航空工業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
20% |
|
|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0 |
0 |
0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7442 |
28.44 |
7413.56 |
審計機構 |
眾環海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5-12-31 |
0 |
-153.36 |
-153.36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7751.19 |
178.79 |
7572.4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2-21 |
評估基準日 |
2015-07-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7423.22 |
6634.26 |
負債總計(萬元) |
40.94 |
40.94 |
凈 資 產(萬元) |
7382.28 |
6593.32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318.664(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眾環海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納入評估范圍的15項房產尚未取得房產證,總面積約為5488平方米,賬面原值為1,126.77萬元,凈值為363.36萬元。標的企業已經出具聲明,權屬歸標的企業所有,不存在產權糾紛。
2、其他需披露的內容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航空工業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東城區[110101]北京市東城區方家胡同46號3251房間 |
法定代表人 |
劉忠文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2968.76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943-2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5732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航空工業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股東會 |
決議類型 |
股東會議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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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100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通過資格確認后三個工作日內,須交納630萬元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如協議成交,保證金轉為履約的部分款項;如產生競價,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三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3、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全額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金:(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且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5)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的。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若出現“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第3條所述扣除保證金的任何一種情況時,同意由轉讓方全額扣除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2)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將在北交所出具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證明后20個工作日內,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法律法規,與標的企業其他合作方協商一致并完成對標的企業章程、合作企業合同等的修訂,簽訂標的企業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和工商變更所必備的法律文件;(3)同意北交所在本項目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銀行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提供由金融機構出具的公告期內某一時點的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存款證明原件。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主體。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63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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