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浙江中紡新天龍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浙江省-紹興市(紹興市袍江工業區西一路) |
法定代表人 |
盛國旗 |
成立時間 |
2004-03-05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8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紡織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5908252-3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無 一般經營項目:開發、銷售:針紡織品;提供紡織類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貨物進出口。(上述經營范圍不含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限制和許可經營的項目。)*** |
職工人數 |
98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盛國旗 |
90% |
2 |
中國紡織科學研究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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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8561.76 |
-1259.46 |
-1245.47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8510.55 |
10150.34 |
-1639.8 |
審計機構 |
紹興天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4-09-30 |
3708.21 |
|
-185.12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9732.74 |
11430.97 |
-1698.23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龍源智博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9-16 |
評估基準日 |
2013-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8510.55 |
11071.16 |
負債總計(萬元) |
10150.34 |
10150.34 |
凈 資 產(萬元) |
-1639.79 |
920.82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92.082(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紹興天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英格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以《最高額抵押合同》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城西支行與紹興縣新天龍紡織有限公司自2013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3日辦理約定的人民幣/外幣貸款、商業匯票承兌、出口打包放款業務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42,600,000.00元,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為2013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3日。紹興縣新天龍紡織有限公司如不能按期還款,導致《最高額抵押合同》中標的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被銀行處置,會導致本次評估結論不成立。
2、本次評估范圍內的門衛房無產權證,標的企業承諾產權歸其所有。
3、其他應收款中應收浙江東維合纖工業有限公司的往來款8,994,985.22元是因為標的企業為其進行擔保而浙江東維合纖工業有限公司因經營問題導致其自身無力償還銀行借款,標的企業代其償還銀行借款形成的對浙江東維合纖工業有限公司的其他應收款,銀行與標的企業就該筆款項簽訂了債權轉讓合同,標的企業擁有對浙江東維合纖工業有限公司的債權。
4、應收超紡棉項目2,495,833.32元,實際內容為購入的7臺二手設備,該批設備是為標的企業負責的《新型超仿棉聚酯纖維織造、染整關鍵技術及產品開發》專題項目(該項目起止時間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其中國家專項經費撥款136.5萬元,企業自籌經費450萬元)而購買。7臺設備中含有東華大學撥入的專項經費50萬元購買的3臺設備,標的企業入賬設備中不含該專項經費購買的3臺設備,標的企業入賬設備的實際數量為4臺,是使用標的企業自有資金購買的,入賬價值為2,495,833.32元(不含增值稅)。因為該批設備作為此項目核算,設備未計入固定資產,未對設備計提折舊。本次評估按設備的重置成本法評估確定該筆應收款的價值。
5、本次評估中,房屋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單獨進行評估。
6、標的企業詳細情況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紡織科學研究院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朝陽區[110105]北京市朝陽區延靜里中街3號 |
法定代表人 |
趙強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801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科研設計及技術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40000207-2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2200X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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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92.082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收到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后五個工作日內,須交27萬元的交易保證金到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的銀行賬戶;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五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到北交所指定賬戶。意向受讓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2、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北京產權交易所全額無息退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將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扣除:(1)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 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或以低于起始價格應價的;(3) 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4)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
4、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1)交納交易保證金并被確認受讓資格后,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所涉及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內容,并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2)若成為受讓方,則將自行辦理工商變更手續,轉讓方負責給予必要的配合。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且意向受讓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參與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7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55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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