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北京三維通信高技術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海淀區大慧寺19號9號樓215室) |
法定代表人 |
張志軍 |
成立時間 |
1992-01-01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194534-5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無 一般經營項目:微波通信、移動通信技術及通訊設備(除無線電發射設備)、工業自動化控制設備、計算機軟硬件及外部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儀器儀表、機房設備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銷售開發后的產品及電子元器件。 |
職工人數 |
3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普天科創實業有限公司 |
49.14% |
2 |
王猛 |
10.66% |
3 |
王京月 |
9.2% |
4 |
劉寬宏 |
9% |
5 |
劉家林 |
8% |
6 |
王衛 |
5% |
7 |
趙虹 |
2% |
8 |
于桂云 |
2% |
9 |
金正 |
1.6% |
10 |
鄭樹海 |
1%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266.43 |
-97.53 |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349 |
368.97 |
-19.98 |
審計機構 |
眾環海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6-02-29 |
3.66 |
-35.64 |
-35.64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69.96 |
418.93 |
-148.97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國融興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3-18 |
評估基準日 |
2015-06-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25.7 |
229.02 |
負債總計(萬元) |
277.3 |
277.3 |
凈 資 產(萬元) |
-51.6 |
-48.28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23.72(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金瑞永大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友蘭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轉讓方與標的企業簽署了《債務還款協議》,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標的企業共欠轉讓方其他應付款1635736.23元。(相關資料在北交所留檔備查);
2、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職工安置。
3、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備查資料。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普天科創實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朝陽區[110105]北京市朝陽區將臺路5號 |
法定代表人 |
馬小東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9279.11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49.14%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9.14%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57X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4.91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產權交易合同》,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全部支付。
2、意向受讓方在受讓資格確認后三個工作日內須向北交所指定賬戶交納1.40萬元交易保證金;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作為補償金:①在轉讓方設定條件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掛牌期滿后,只產生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未能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③掛牌期滿后,產生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④競價結束后,最終受讓方未能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讓方須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按照本產權轉讓公告所附《承諾函》(存于北交所備查)內容簽署并向北交所提交《承諾函》書面文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如為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2、意向受讓方如為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意向受讓方如為外國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法人、自然人,受讓企業國有產權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布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4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附件:承 諾 函.doc
承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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