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科開元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四街4號4號樓307室) |
法定代表人 |
何川 |
成立時間 |
2004-09-21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5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信息技術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6754311-5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推廣、技術服務、技術培訓;計算機系統服務;數據處理等。 |
職工人數 |
47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科軟創新軟件技術有限公司 |
30.86% |
2 |
樊仰星 |
12.28% |
3 |
林志根 |
9.37% |
4 |
馬耀萍 |
8.77% |
5 |
郭昶 |
8.03% |
6 |
盧延云 |
7% |
7 |
趙默宇 |
5.21% |
8 |
滕東興 |
4.58% |
9 |
何川 |
3.86% |
10 |
吳健 |
3.3%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720.85 |
-248.73 |
-258.64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741.34 |
361.46 |
2379.88 |
審計機構 |
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5-09-30 |
1110.7 |
-575.43 |
-57.45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季報 |
1818.29 |
12.89 |
1805.4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科學院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2-21 |
評估基準日 |
2015-09-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1818.29 |
2073.74 |
負債總計(萬元) |
12.89 |
12.89 |
凈 資 產(萬元) |
1805.4 |
2060.85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635.98(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材料。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科軟創新軟件技術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四街四號23號樓204號 |
法定代表人 |
劉志勇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664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信息技術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2147111-X |
經營規模 |
小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0.86%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0.86%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科學院 |
組織機構代碼 |
00001471-X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科學院軟件研究所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636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指定賬戶支付人民幣190萬元作為交易保證金。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該保證金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該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通過競價確定的最終受讓方,其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 ①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②自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交易價款至交易所指定賬戶; ③成功受讓轉讓標的后,同意并督促標的企業繼續履行與公司員工的勞動關系;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一年內職務級別不降,在公司經營狀況正常的前提下,原公司的薪酬制度保持一年內不變、職工待遇按該制度執行一年內保持不變;由于公司原因被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嚴格按照職工勞動合同和勞動法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④最近三年內沒有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亦沒有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尚未了結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⑤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內資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從事計算機軟件技術開發和系統集成相關業務(以營業執照標注的經營范圍為準)。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商業信用
4、不接受聯合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9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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