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貴州科創新材料生產力促進中心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貴州省-貴陽市(貴陽市金陽知識經濟產業園A-1-55號) |
法定代表人 |
盧俊 |
成立時間 |
2003-11-04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科研設計及技術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5535270-9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新材料技術開發、推廣,中介服務,項目咨詢,創業投資服務;銷售:化工新型材料、金屬材料、電子材料、生物材料(除專項)、環保材料。 |
職工人數 |
4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貴州省材料技術創新基地 |
25% |
2 |
貴陽生產力促進中心 |
25% |
3 |
首鋼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20% |
4 |
南方匯通股份有限公司 |
10% |
5 |
中國振華(集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6 |
貴州林海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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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68.31 |
3.53 |
5.19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453.28 |
181.06 |
272.22 |
審計機構 |
貴州智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5-10-31 |
29.6 |
3.23 |
3.01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436.1 |
160.05 |
276.05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貴州分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0-19 |
評估基準日 |
2014-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453.28 |
- |
負債總計(萬元) |
181.06 |
- |
凈 資 產(萬元) |
272.22 |
326.25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32.63(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貴州智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振華(集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貴州省[520000]貴陽市[520100]烏當區[520112]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新添大道北段268號 |
法定代表人 |
靳宏榮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46934.2218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子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21460003-6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0249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振華(集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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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32.63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指定賬戶支付人民幣5萬元作為交易保證金。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該保證金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該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通過競價確定的最終受讓方,其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讓方應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①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②自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交易價款至交易所指定賬戶;③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和商業信用。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5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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