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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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名稱 |
安徽楚源工貿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安徽省-淮南市(安徽省淮南市鳳臺縣新集鎮) |
法定代表人 |
陳培 |
成立時間 |
2007-03-15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8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貿易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礦用支護(輔助品)、木制品生產、經營,機械加工、設備維修,土建工程、礦建工程、路橋工程、綠化工程施工等。 |
職工人數 |
2458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國投煤炭投資(北京)有限公司 |
53.56% |
2 |
國華能源有限公司 |
23.22% |
3 |
安徽新集煤電(集團)有限公司 |
2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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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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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30440.94 |
-3022.24 |
-2123.38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33365.93 |
17062.46 |
16303.47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6-03-31 |
4555.81 |
-2423.34 |
-1587.22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30853.31 |
16103.84 |
14749.48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3-03 |
評估基準日 |
2015-06-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36380.02 |
52260.56 |
負債總計(萬元) |
11608.39 |
11608.39 |
凈 資 產(萬元) |
24771.63 |
40652.17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9439.433874(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普通特殊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標的企業相關事項詳見資產評估報告書、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國華能源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甲20號7號樓301 |
法定代表人 |
韓濤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4888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868-9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3.22%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3.22%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8267 |
批準單位名稱 |
國華能源有限公司股東會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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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9439.433874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支付人民幣2831萬元作為交易保證金。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帳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業信用。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831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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