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新興際華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天津市-市轄區(天津東疆保稅港區洛陽道601號海豐物流園10-2-3-101) |
法定代表人 |
胡傳江 |
成立時間 |
2014-09-29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4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租賃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310528716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業務;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職工人數 |
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新興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51% |
2 |
天信誠有限公司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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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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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
- |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
- |
- |
審計機構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5-03-31 |
0 |
-4.26 |
-4.26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9957.28 |
50 |
9907.28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4-28 |
評估基準日 |
2015-03-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9957.28 |
9957.52 |
負債總計(萬元) |
50 |
50 |
凈 資 產(萬元) |
9907.28 |
9907.52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5088.502272(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華博金隆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鑒于標的企業為中外合資企業,首批注冊資金分別于2015年1月、2月到位的原因,標的企業未做上一年度審計工作,無法提供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及財務數據。
2、截至2015年3月31日,標的企業各股東共繳出資額99297993.62元。其中2015年1月30日天信誠有限公司出資7869968美元,折算人民幣金額為48297993.62元,占實繳資本的48.64%;2015年2月轉讓方新興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51000000元,占實繳資本的51.36%。
3、根據標的企業《章程》規定,公司股東需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0日內繳足注冊資本,后因股東手續問題,注冊資本金繳付時間沒有依照最初《章程》規定。標的企業就注冊資本金延期到位事宜咨詢過標的企業所在地天津市相關監管部門,答復無需重新對《章程》進行備案,標的企業股東可自行決定注冊資本金到位時間,因此公司股東于2015年1月28日召開股東會,重新商議將注冊資本金到位時間延長到2015年7月31日。
4、標的企業其他情況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新興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朝陽區[110105]北京市朝陽區向軍北里28號院1號樓9層 |
法定代表人 |
宋連堂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5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471-3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1%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1%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5572291 |
批準單位名稱 |
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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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5100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1530萬元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2、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的100%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交易價款到交易所指定賬戶。
4、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①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將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至轉讓方指定賬戶;②承諾受讓成功后,繼續履行股東出資義務,并按2015年1月28日股東會決議的約定,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將注冊資本金繳齊。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2014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于3億元人民幣(以2014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在提交意向受讓申請的同時需提供掛牌期內不低于掛牌價格的銀行存款證明;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53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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