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yè)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yè)簡況 |
標的企業(yè)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合肥神鹿九華藥業(yè)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安徽省-池州市(石臺縣祁門路6號) |
法定代表人 |
朱杰龍 |
成立時間 |
1995-08-28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193.67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yè) |
醫(yī)藥工業(yè) |
組織機構代碼 |
15426866-7 |
經營規(guī)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丸劑(水丸、水蜜丸、濃縮丸)、膏滋劑、糖漿劑的生產;中藥材加工銷售;自營進出口貿易。 |
職工人數 |
3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標的企業(yè)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yè)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合肥華潤神鹿藥業(yè)有限公司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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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yè)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1795.37 |
-356.3 |
-311.5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907.53 |
1926.24 |
-18.71 |
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yè)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2014-03-31 |
862.95 |
-11.2 |
-11.26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512.3 |
2375.58 |
-863.28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國眾聯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華潤總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4-08 |
評估基準日 |
2013-09-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1654.71 |
1884.56 |
負債總計(萬元) |
2437.1 |
2437.1 |
凈 資 產(萬元) |
-782.39 |
-552.54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590.530208(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所 |
律師事務所 |
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掛牌價格為人民幣2143.070308萬元。其中股權掛牌價格為人民幣1元;債權掛牌價格為人民幣2143.070208萬元。
2、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合肥華潤神鹿藥業(yè)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安徽省[340000]合肥市[340100]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桃花工業(yè)園合派路12號 |
法定代表人 |
王進元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965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yè) |
醫(yī)藥工業(yè) |
組織機構代碼 |
73167501-X |
經營規(guī)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華潤總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5538 |
批準單位名稱 |
華潤三九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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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143.070308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獲得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應支付人民幣100萬元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逾期未交納保證金視為放棄受讓資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用協議方式轉讓,該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轉為產權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轉讓,該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經過競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轉為產權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不存在違規(guī)違約行為情形的,其競價保證金按規(guī)定返還。
2、本項目一經發(fā)布產權轉讓公告,即可對本項目開展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備案表、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內容,以及完成對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全部內容。
3、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產權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4、為保護轉讓方和真實意向受讓方的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非轉讓方原因,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和北交所有權全部扣除該意向受讓方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金,且轉讓方有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⑤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產權交易價款以貨幣資金的形式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的;⑥意向受讓方存在影響正常轉讓、競價公正性或其他違反競價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⑦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企業(yè)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guī)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書面承諾: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產權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須提供掛牌期間內銀行出具的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存款證明。
3、國家法律及行政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fā)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tài)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tài)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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