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節能(重慶)天域節能環保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重慶市-市轄區(重慶市南岸區丹龍路18號附66號2樓) |
法定代表人 |
楊鶴峰 |
成立時間 |
2012-07-23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科研設計及技術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05038031-2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節能環保技術研發;新清潔能源技術研發;環境污染治理(涉及資質的憑資質證執業);從事建筑相關業務(取得相關行政許可證后方可執業);銷售:節能環保設備、空氣凈化設備。**【以上項目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而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
職工人數 |
32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節能六合天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 |
2 |
張桂華 |
36% |
3 |
彭海峰 |
12% |
4 |
陳可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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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3156.47 |
126.27 |
157.6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6267.2 |
3853.89 |
2413.31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5-03-31 |
0 |
-107.84 |
-107.84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季報 |
5590.64 |
3285.17 |
2305.47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5-05 |
評估基準日 |
2014-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6267.2 |
- |
負債總計(萬元) |
3853.89 |
- |
凈 資 產(萬元) |
2413.31 |
3269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307.6(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標的其他詳細情況參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節能六合天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昌平區[110114]北京市昌平區科技園創新路8號 |
法定代表人 |
朱彤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6913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科研設計及技術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4233116-7 |
經營規模 |
小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4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0310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節能六合天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會 |
決議類型 |
股東會議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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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307.6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公告期滿,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交易保證金130.76萬元(以截止日17:00之前到賬為準)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2、意向受讓方應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本次股權轉讓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匯入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的賬戶。
3、如本項目掛牌期間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該交易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如本項目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通過競價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相應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的競價保證金由北交所按規定返還。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100%扣除,全額支付給轉讓方:(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4)非轉讓方的原因,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及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5日內未支付交易價款的。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違法違規記錄;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30.76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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