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無錫東方高速艇發展江陰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月城鎮工業園區) |
法定代表人 |
翁震平 |
成立時間 |
2003-09-03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5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普通機械制造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5320200-2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無。 一般經營項目:高速艇、玻璃鋼游艇的制造、銷售及出租;船用器材、玻璃鋼制品、木制品、通用設備及配件、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不含無線電發射裝置及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交通運輸設備(不含乘用車)、裝飾材料(不含油漆涂料)的銷售。 |
職工人數 |
57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無錫東方船研發展有限公司 |
51% |
2 |
江陰申海玻璃鋼有限公司 |
29% |
3 |
中船重工科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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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529.33 |
-382.4 |
-390.1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966.91 |
1041.41 |
925.5 |
審計機構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4-07-29 |
0 |
-114.94 |
-114.66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327.7 |
516.85 |
810.85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7-23 |
評估基準日 |
2013-10-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131.57 |
3447.94 |
負債總計(萬元) |
1176.92 |
1176.92 |
凈 資 產(萬元) |
954.65 |
2271.02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158.2202(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江蘇金匯人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未進行2013年年度審計,2013年度審計財務數據出自2013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
2、無錫東方高速艇發展江陰有限公司20%股權于2014年9月正式掛牌,目前正在辦理成交手續過程中。
3、標的企業共欠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O二研究所580萬元,其中第一筆500萬元的借款期限自2014年2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第二筆80萬元的借款期限自2014年8月1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4、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無錫東方船研發展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江蘇省[320000]無錫市[320200]濱湖區[320211]無錫市濱湖區濱湖鎮七0二研究所內 |
法定代表人 |
翁震平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8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科研設計及技術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8587463-1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1%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1%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2446X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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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158.2202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347萬元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繳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繳納保證金將被全額扣除:①意向受讓方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或低于掛牌價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⑤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4、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扣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同意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代標的企業償還轉讓方的上級單位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O二研究所的借款580萬元及自借款日至還款日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所產生的利息; 2)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6、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且意向受讓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參與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347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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