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華能肅北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甘肅省-酒泉市(甘肅省酒泉市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南郊40公里處) |
法定代表人 |
楊紅星 |
成立時間 |
2006-08-01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36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力生產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電力開發 建設 生產 運行 銷售 檢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職工人數 |
3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華能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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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187.56 |
-1827.19 |
-1827.19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8611.06 |
18799.24 |
9811.82 |
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5-10-31 |
1855.78 |
-356.02 |
-20.22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7890.16 |
18098.56 |
9791.61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1-03 |
評估基準日 |
2015-06-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7449.83 |
25031.01 |
負債總計(萬元) |
18043.15 |
18043.15 |
凈 資 產(萬元) |
9406.68 |
6987.86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6987.86(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甘肅三金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甘肅正天合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公司與國家開發銀行甘肅分行存在貸款約定,股權轉讓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事項已于2015年11月25日獲得貸款人的同意,詳見備查文件(開行甘函【2015】53號)。
2、標的公司存在房屋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應收賬款質押、電站引水暗渠存在瑕疵等,上述情況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華能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甘肅省[620000]蘭州市[620100]安寧區[620105]蘭州市安寧區北濱河西路33號 |
法定代表人 |
高冰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475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力生產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7591901-5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002X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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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7200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20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本項目為現狀轉讓,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產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已完全知曉轉讓標的的現狀,接受標的企業目前現狀及瑕疵,接受有關交易風險,承擔標的企業的債權、債務、法律責任和全部風險,并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按本項目產權公告的內容,期后不得以不了解該項目或轉讓方未盡實披露為由取消此次交易,并放棄一切追責和索賠權利;
3、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4、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5、意向受讓方應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中國境內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0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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