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四川和協電力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雙流縣華陽鎮古城村) |
法定代表人 |
謝文彥 |
成立時間 |
1998-02-25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0 |
經濟類型 |
外資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0915010-2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經營范圍 |
從事電力生產及銷售。 |
職工人數 |
7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迅和投資有限公司 |
100% |
|
|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4586.01 |
-747.67 |
-779.2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1585.03 |
3.27 |
11581.76 |
審計機構 |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州分所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5-05-31 |
31.44 |
-188.88 |
-188.88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1405.4 |
12.53 |
11392.87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深圳市中企華評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9-29 |
評估基準日 |
2014-06-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12149.8 |
18741.01 |
負債總計(萬元) |
287.96 |
287.96 |
凈 資 產(萬元) |
11861.84 |
18453.05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8453.05(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浙江中瑞唯斯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弘嘉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迅和投資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香港特別行政區[810000]15/F.,Harbour Center,25 Harbour Road,Wanchai,Hong Kong |
法定代表人 |
郭永暉 |
注冊資本(萬元) |
港元 1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組織機構代碼 |
無 |
經營規模 |
小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694X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廣核美亞電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3500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需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含保證金的35%交易價款匯入指定賬戶,剩余價款需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內付清,并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需提供不低于剩余交易價款的、不可撤銷的、無條件連帶責任、見索即付的銀行履約保函(銀行履約保函須經轉讓方認可,僅限于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開具)。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交納人民幣10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指定的賬戶。
2、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繳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繳納保證金將被全額扣除,作為轉讓方和相關方的經濟賠償:①在轉讓方設定條件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意向受讓方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⑤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3、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書面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含保證金的35%交易價款匯入指定賬戶,剩余價款需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內付清,并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需提供不低于剩余交易價款的、不可撤銷的、無條件連帶責任、見索即付的銀行履約保函(銀行履約保函須經轉讓方認可,僅限于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開具)。
4、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轉讓標的項目所涉及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及交易條件之全部內容。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外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0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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