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西安天樞航空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陜西省-西安市(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草灘生態產業園錦城三路669號) |
法定代表人 |
薛進 |
成立時間 |
2003-06-18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22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普通機械制造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4283574-4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 一般經營項目:航空器機載設備的無線電、儀表、電子附件、機械附件的維護、維修等。 |
職工人數 |
38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薛進 |
51.8% |
2 |
北京凱蘭航空技術有限公司 |
30.63% |
3 |
西安飛行自動控制研究所 |
13.52% |
4 |
李棟 |
4.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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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291.85 |
-80.45 |
-100.63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370.89 |
90.16 |
2280.73 |
審計機構 |
陜西祥勝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5-03-31 |
261.89 |
-10.49 |
-10.49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414.85 |
144.61 |
2270.24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天津華夏金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航空器材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4-27 |
評估基準日 |
2014-08-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359.09 |
2299.01 |
負債總計(萬元) |
85.16 |
77.13 |
凈 資 產(萬元) |
2273.93 |
2221.88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680.561844(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審華寅五洲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陽光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資產減值主要原因為部分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所致。
2、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是 |
管理層持有
及擬受讓標
的企業國有
產權情況 |
管理層(自然人)擬受讓國有產權申請 |
姓 名 |
所在單位 |
職 務 |
現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薛進 |
西安天樞航空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董事長 |
51.8% |
30.63% |
|
受讓國有產
權的目的及
相關后續計
劃 |
促使西安天樞航空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
是否改變標
的企業的主
營業務及改
變方向 |
否 |
是否對標的
企業進行重
大重組及重
組內容 |
否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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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凱蘭航空技術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順義區[110113]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工業區A區天緯四街9號 |
法定代表人 |
劉飛宇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5341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科研設計及技術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130449-2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0.63%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0.63%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航空器材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0296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航空器材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720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其受讓資格被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交納人民幣2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
2、(1)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2)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非原股東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原股東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各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項目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高報價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3、如非轉讓方的原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競價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①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境內或境外注冊的企業法人,且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3、此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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