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石家莊匯融農村合作銀行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河北省-石家莊市(石家莊裕華區建設南大街159號) |
法定代表人 |
楊竹策 |
成立時間 |
2008-06-04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6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合作企業 |
所屬行業 |
金融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1838790-2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經營范圍 |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辦理銀行卡(借記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代理家庭財產保險、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車輛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建筑工程保險、安裝工程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人壽保險。 |
職工人數 |
783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電投財務有限公司 |
19.99% |
2 |
金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4.94% |
3 |
廣東銀達擔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4.9% |
4 |
蘭普電器有限公司 |
4.9% |
5 |
河北金源盛投資有限公司 |
4.9% |
6 |
石家莊新東方商務酒店有限公司 |
4.9% |
7 |
石家莊康瑞達貿易有限公司 |
3.3% |
8 |
石家莊頂盛恒貿易有限公司 |
3.3% |
9 |
石家莊市金世界城市廣場商業投資有限公司 |
3% |
10 |
北京中油京成石化有限責任公司 |
2.7%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47164.04 |
27634.8 |
24671.8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160187.91 |
1095128.77 |
65059.15 |
審計機構 |
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4-08-31 |
31527.41 |
6767.18 |
5238.98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252192.94 |
1129256.95 |
122935.99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京民信(北京)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8-07 |
評估基準日 |
2013-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1160187.91 |
- |
負債總計(萬元) |
1095128.76 |
- |
凈 資 產(萬元) |
65059.15 |
88402.82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8835.861859(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電投財務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西城區[110102]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大街18號樓金貿大廈3單元19-21層 |
法定代表人 |
王振京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金融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9220795-3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9.99%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9.995%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1053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電投財務有限公司股東會 |
決議類型 |
股東會議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9002.6964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2、意向受讓方在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交納2700.8萬元的交易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其放棄受讓資格。意向受讓方按照上述約定期限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意向受讓方。
3、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 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4、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的100%將被扣除,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未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⑤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的;⑥意向受讓方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1)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4年第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是否申請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2)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本次產權交易未能獲得相關監管機構的核準,受讓方無權要求轉讓方退還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保證金,并同意轉讓方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再次公開掛牌轉讓。(3)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產權交易證明后3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的結算賬戶。(4) 意向受讓方為金融機構的,應當符合相應金融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指標要求, 承諾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700.8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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