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信中原實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河南省-鄭州市(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航海東路1405號) |
法定代表人 |
王哲 |
成立時間 |
1997-01-07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89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26808642-3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經營范圍 |
在國內外組建各種形式獨資、合資式合作經營企業;技術引進;銷售汽車(不含小轎車)及汽車部品、機械、電子信息產品;房屋、地產租賃;酒店管理。(上述范圍凡涉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方可經營的項目憑有效許可經營,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
職工人數 |
661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信汽車有限責任公司 |
90% |
2 |
鄭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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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69438.39 |
3227.26 |
2792.4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65030.06 |
34516.84 |
30513.22 |
審計機構 |
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4-06-30 |
36918.92 |
1584.36 |
1154.82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68064.09 |
36396.05 |
31668.03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財政部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8-01 |
評估基準日 |
2013-09-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49878.41 |
56620.62 |
負債總計(萬元) |
28544.17 |
28544.17 |
凈 資 產(萬元) |
21334.24 |
28076.45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26865.918742(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其他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與《法律意見書》等交易所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信汽車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朝陽區[110105]北京市朝陽區新源南路6號京城大廈 |
法定代表人 |
孟憲禮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6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330-0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9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9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168558-X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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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7791.967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須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50%首付款。剩余交易價款應提供合法擔保,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一年內付清,同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應繳納相當于掛牌價格30%的保證金。
2、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4、意向受讓方應自被確認為最終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如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須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50%首付款。剩余交易價款應提供合法擔保,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一年內付清,同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5、意向受讓方需在受讓中信中原實業有限公司90%股權及1597.113742萬元債權的同時受讓轉讓方持有的鄭州信原實業有限公司35%股權;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1)無條件接受《中信中原實業有限公司系統股權轉讓中關于職工安置的方案》;(2)同意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標的企業及其下屬公司不再使用“中信”商標作為企業字號,并在經營活動中不再使用“中信”、“CITIC”及“CITIC圖形”商標。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或其子公司應為依法設立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均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且應從事汽車零配件生產或銷售行業。(以營業執照為準)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8337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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