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廣西黃金公司)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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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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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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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名稱 |
賀州市福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賀州市八步區仁義鎮福安村) |
法定代表人 |
何際高 |
成立時間 |
2008-12-26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礦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8212761-4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金、銀、鉛、鋅礦產品收購、銷售(國家政策、法規禁止經營的除外)。(凡涉及許可證的項目憑許可證在有效期限內經營)。 |
職工人數 |
1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廣西黃金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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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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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476.38 |
-904.7 |
-357.06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072.56 |
3209.87 |
-1137.31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4-03-31 |
0 |
-44.29 |
-44.29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4781.11 |
5962.71 |
-1181.59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3-28 |
評估基準日 |
2013-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072.57 |
4368.08 |
負債總計(萬元) |
3209.87 |
3209.87 |
凈 資 產(萬元) |
-1137.3 |
1158.21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158.21(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廣西桂恒豐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企業評估范圍內的房屋共3項,均為自建,所占用的土地,系租用廣西國有大桂山林場的土地,均未辦理房產證。
2、至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已取得廣西賀州市福安金、銀、鉛礦勘探探礦權,尚未辦理采礦權證。
3、其他詳見《評估報告》等北交所備查資料。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廣西黃金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廣西壯族自治區[450000]南寧市[450100]青秀區[450103]南寧市青秀區思賢路 43 號 |
法定代表人 |
劉懷禮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944.2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礦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9822627-4 |
經營規模 |
小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625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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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158.21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之資產評估報告等文件資料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需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3、如掛牌期滿,只征集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3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⑤意向受讓方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作出的相關書面承諾的。
4、自評估基準日至工商變更登記完成期間,標的企業因經營活動產生的盈利或虧損而導致凈資產的增加或減少及相關權益由受讓方承接。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若出現“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第3條所述扣除保證金的任何一種情況時,同意由轉讓方全額扣除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及相關方的補償金。(2)成功受讓標的股權后,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帳戶。(3)成功受讓本項目后,應認可標的企業與汝城縣東盛工貿有限公司簽訂的《承包探礦合同書》的法律效力,督促標的企業繼續履行該《承包探礦合同書》。(4)同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10個工作日內督促并協助標的企業償還各項對外債務。(5)如轉讓標的以競價方式成交,本項目的競價服務費為成交價格的2%。轉讓方應向北京產權交易所繳納的競價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并支付。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需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10年以上的企業,并具有礦業開采經驗。(具有國土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采礦許可證)
2、意向受讓方須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具體要求如下:意向受讓方須提供掛牌期間的銀行存款證明原件,金額合計不低于掛牌價格,若由多家銀行出具的多個賬戶銀行存款證明,須為掛牌期間同一時點。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舉牌。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3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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