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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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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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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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名稱 |
大唐華銀湘潭環保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市岳塘區下攝司和平東村) |
法定代表人 |
黎利佳 |
成立時間 |
2008-10-10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6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力生產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8031477-4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城市固體廢棄物無害化處置。* |
職工人數 |
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51% |
2 |
湖南蓉勁環保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25% |
3 |
湖南同圓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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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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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22 |
-170.48 |
-119.29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879.45 |
532 |
347.45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4-03-31 |
0 |
-42.91 |
-36.39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810.1 |
499.03 |
311.06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4-17 |
評估基準日 |
2013-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879.45 |
1050.64 |
負債總計(萬元) |
532 |
395.07 |
凈 資 產(萬元) |
347.45 |
655.57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334.3407(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
律師事務所 |
湖南聯合創業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為從事垃圾填埋氣發電的環保發電公司,由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蓉勁環保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同圓投資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湖南同圓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三家單位共同投資,于2008年10月10日經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單位,注冊資金600萬元,裝機容量為0.957兆瓦,于2009年3月投產發電。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標的企業賬面實收資本為人民幣600萬元,其中,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資306萬元,占實收資本的51%;湖南蓉勁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出資150萬元,占實收資本的25%;湖南同圓投資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湖南同圓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出資144萬元,占實收資本的24%。
3、標的企業其建設資金均由其股東或股東關聯方以借款的形式提供,截止2013年12月31日,標的企業對其股東或股東關聯方的欠款為2,770,028.00(大寫:貳佰柒拾柒萬零貳拾捌元)。
4、其他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湖南省[430000]長沙市[430100]長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號五華酒店8-12樓 |
法定代表人 |
王琳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71164.8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8377498-0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1%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1%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1109 |
批準單位名稱 |
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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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335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應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對本次股權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不因股權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2、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其受讓資格被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50.00萬元繳納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3、本項目掛牌期滿,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組織交易,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按北京產權交易所規定返還。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按照《產權交易合同》約定的期限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所指定賬戶。
5、本項目設立交易保證金的目的是為了維護交易秩序,避免轉讓方因意向受讓方的不正當行為而遭受損失。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是,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全部不予退還(在扣除北京產權交易所組織本項目的交易服務費后,其余作為對轉讓方的損失補償),且轉讓方有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面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在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或應價低于掛牌價格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五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⑤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完成價款支付結算工作。
6、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成為受讓方后,應按合同約定期限替標的企業償還其對股東及股東關聯方2,770,028.00元(大寫:貳佰柒拾柒萬零貳拾捌元)欠款及及評估基準日至還款日期間的利息(利率以評估基準日至還款日期間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5年期貸款利率為準)。
7、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時受讓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并掛牌轉讓的大唐華銀衡陽環保發電有限公司100%股權、大唐華銀湘潭環保發電有限責任公司51%股權和大唐華銀郴州環保發電有限公司100%股權,并同時辦理上述三個項目的交割、工商變更等手續。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注冊資本應不低于1.5億元人民幣;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5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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