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國務院關于今年醫改的重點工作任務中明確提出,綜合醫改試點省要在全省范圍內推行“兩票制”,并且積極鼓勵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推行“兩票制”。消息一出,再次引發行業熱議。
“兩票制”實行以后,廣東將有將近七成的經銷商面臨被淘汰的命運。對此,一些中型經銷商開始擴充場地和設備,提高自己的競爭實力,而一些小型經銷商,已經開始著手轉行了。
據CFDA官網顯示,4月15日,CFDA和國稅總局簽署了《信用互動合作框架協議》,將互認對方的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加大對違法失信企業的聯合打擊,實現1+1>2的效果。藥監聯手稅務:從嚴審查嚴重失信企業,”掛靠走票“要當心了。
根據協議,CFDA和稅務部門將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雙方管理規定條件下,依托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在充分共享雙方信用信息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信用互動機制,在本部門信用評價信息中記錄對方的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并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中加以應用。
1 會議費項目
情況一:“北京市國稅局第一稽查局”最近在中國稅務報發表了,題為《餐桌上“吃出”億元會議費》,文中描述如下:
“在企業日常的費用支出中,會議費是一項常見支出。可是,你聽說過哪家企業常年在餐桌上邊吃飯邊開會,單憑餐飲發票就列支巨額的會議費嗎?聽起來難以置信,但北京市國稅局第一稽查局稅務人員卻發現某大型藥企G公司在餐桌上竟吃出了1億元的“會議費”!
檢查組認為,會議費與餐費不能簡單混同,財務報銷憑證也應有區別。根據規定,列支會議費的入賬材料應反映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準及支付憑證。餐費發票只能反映用餐的事實,卻無法反映小型研討會的內容及形式。除餐費發票,企業應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憑證,形成一個證據鏈,證明該項會議費是真實發生且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G公司僅憑餐費發票就直接按會議費入賬核算并申報扣除,難以讓人信服。”
這個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是“體育老師寫的、音樂老師負責執行的”嗎?,為什么不尋求專業的支持和幫助呢?企業為此會付出幾千萬的代價,并可能因此上了稅務“黑名單”,被公布于眾。
情況二:營改增了,會議費以后大多要開增值稅專用票了。以下是河北國稅局下發的相關規定。
“試點納稅人提供會議服務,且同時提供住宿、餐飲、娛樂、旅游等服務的,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不得將上述服務項目統一開具為“會議費”,應按照《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試行)》規定的商品和服務編碼,在同一張發票上據實分項開具,并在備注欄中注明會議名稱和參會人數。”
以后藥企通過這條傳統的管道“套現和公關”,看來不行了!如果還“頂風作案”,那可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2 通過稅收返還
這條路,也很難走下去了!因為,隨著國家財政體制的完善,靠返還來解決“那些問題”,可不行了。
3 通過勞務公司
這其中涉及到兩個問題,是否違反“勞動合同法”;勞務收入營改增后,勞務公司還敢“虛開”嗎?這條路,也行不通了。
4 通過個人銀行卡來收取、支付相關費用
在這個節點上,我重點講解了即將在我國實行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相關規定,并提出了一些專業的應對建議。規定如下: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錄納稅人識別號,并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
納稅人簽訂合同、協議,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動產登記以及辦理其他涉稅事項時,應當使用納稅人識別號。
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在其經濟活動過程中,一個納稅年度內向其他單位和個人給付五千元以上的,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給付的數額以及收入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
單次給付現金達到五萬元以上的,應當于五日內向稅務機關提供給付的數額以及收入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
上述規定的執行,對于相關藥企,才是致命的。所以,做好準備,擬定出切實可行的應對方案,才是藥企需要認真思考的。
“兩票制”后就是“一票制”,這是大勢所趨。
國家為了推動此項工作的開展,相關的配套準備工作也在陸續進行中。從涉稅的視角來看,稅務總局是高度重視,王軍局長親自參與相關的工作就可以證明這點,相關藥企今后的發展方向,也到了應該認真思考和決策的時候了。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