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中材裝備集團有限公司)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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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溧陽中材重型機器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江蘇省-常州市(溧陽市天目湖工業園區濱河路11號) |
法定代表人 |
吳建宏 |
成立時間 |
2007-12-26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7098102-0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水泥機械設備、冶金機械設備、電力機械設備、普通機械設備及配件制造、安裝;機電設備安裝;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職工人數 |
365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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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材裝備集團有限公司 |
70% |
2 |
吳建宏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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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8103.25 |
-1921.22 |
-2557.89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57929.53 |
49874.81 |
8054.72 |
審計機構 |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6-03-31 |
3208.3 |
-377.41 |
352.18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56153.17 |
47755.68 |
8397.49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亞洲(北京)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中材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5-04 |
評估基準日 |
2016-01-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58007.8 |
62499.6 |
負債總計(萬元) |
50422.59 |
50422.59 |
凈 資 產(萬元) |
7585.21 |
12077.01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8453.907(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根據標的企業與溧陽市天目湖鎮人民政府、溧陽市國土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收回協議》及標的企業與曹縣溧陽市天目湖鎮人民政府簽訂的《關于回收溧陽中材部分土地的補償協議書》,標的企業位于天目湖工業園公園路以西面積為53877.00平方米的地塊(溧國用(2009)第08746號宗地)由政府提前收回,溧陽市天目湖鎮人民政府按2009年12月23日與標的企業簽訂的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中土地出讓價格每畝8萬元為基數,加上契稅、銀行利息和上繳的土地使用稅等,經雙方協商,回收價格每畝16萬元,共計土地價款1293.00萬元。 2、截至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待估宗地共計四宗,其中溧國用(2009)第08775號宗地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人為溧陽中材重型機器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面積共計77333.00平方米,登記用途為工業用地,終止日期為2056年12月30日,截止到評估基準日,該宗地作為抵押物(抵押物還包括結構件車間、備料車間及筒體車間),向招商銀行常州天寧支行取得授信貸款共計3500.00萬元,抵押期限為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其他三宗宗地已辦理臨時土地使用權證,有效期至2013年10月10日,因達不到國土局的容積率0.7的最低要求,所以土地證的續期目前無法完成,該三宗宗地面積共計275728.00平方米,賬面價值共計28807866.67元,評估值共計70833100.00元。 3、標的企業本次評估納入申報范圍的機器設備中部分進行了抵押,向中國銀行溧陽支行取得授信3000.00萬元,用于開具銀行保函,抵押期限為2015年9月6日--2016年9月5日,抵押明細見評估報告。 4、標的企業2016年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了企業改制方案。 5、其他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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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是 |
管理層持有
及擬受讓標
的企業國有
產權情況 |
管理層(自然人)擬受讓國有產權申請 |
姓 名 |
所在單位 |
職 務 |
現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吳建宏 |
溧陽中材重型機器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3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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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國有產
權的目的及
相關后續計
劃 |
成功受讓后,繼續做好溧陽中材重型機器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
是否改變標
的企業的主
營業務及改
變方向 |
否
|
是否對標的
企業進行重
大重組及重
組內容 |
否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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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材裝備集團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天津市[120000]市轄區[120100]北辰區[120113]北辰科技園區中捷科技園火炬大廈 |
法定代表人 |
徐培濤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3858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7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7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中材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3604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7608.5163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其受讓資格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2282萬元交易保證金交納至北交所指定賬戶。(1)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2)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非原股東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該意向受讓方經一次報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原股東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各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項目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高報價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一次性交納至北交所指定銀行賬戶。
3、若非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全部交易保證金:(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的。
4、截止2016年3月31日,標的企業尚欠轉讓方借款及利息共計8046.26萬元(本金7000萬元,利息為1046.26萬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標的企業尚欠轉讓方母公司中國中材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及應付股利共計17295.46萬元(本金為13000萬元,利息為20.252368萬元,應付股利為4275.207632萬元)。2016年4月1日至以上借款本金償還日期間所產生的利息按照債權人與標的企業簽訂的《借款協議》中約定的利率計算(《借款協議》置交易所備查)。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6個月內,標的企業需償還完成以上債務,同時受讓方需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擔保或抵押。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①本項目掛牌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披露的內容,已經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②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③此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受讓方保證標的企業停止使用“SINOMA”標識,并盡快完成包括企業名稱在內的工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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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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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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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 |
22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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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45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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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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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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