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中化地國興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轉讓方(王祺中)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轉讓方(朱善益)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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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北票市盛祺礦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遼寧省-朝陽市(北票市臺吉營鄉生金村趙戶溝村民組) |
法定代表人 |
王祺中 |
成立時間 |
2011-09-16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428.57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礦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58073604-8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金礦石收購、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職工人數 |
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朱善益 |
50% |
2 |
王祺中 |
30% |
3 |
中化地國興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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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
- |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3899.17 |
2470.6 |
1428.57 |
審計機構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5-12-31 |
- |
- |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3899.17 |
2470.6 |
1428.57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煤炭地質總局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12-01 |
評估基準日 |
2014-07-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3745.1 |
71438.14 |
負債總計(萬元) |
2316.53 |
2316.53 |
凈 資 產(萬元) |
1428.57 |
69121.61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71515.2(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昊倫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明誠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完全擁有“遼寧省北票市臺吉營子金礦詳查”探礦權,證號:T21120111202045460,勘查面積2.5600平方公里。標的企業于2014年7月通過了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對《遼寧省北票市臺吉營子礦區金礦詳查報告》(該報告置標的企業備查)的評審,并取得了儲量備案證明(遼國土資儲備字【2014】237號);共探獲金礦資源量(332+333)1334.6kt,Au金屬量15135kg,平均品位11.34g/t。其中:控制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2)277.8kt,Au金屬量3490kg,平均品位12.56g/t;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1056.8kt,Au金屬量11645kg,平均品位11.02g/t,伴生銀資源量(333)4.1噸;Au礦床規模達到中型以上,是近年來遼西地區不多見的金礦勘查成果。 2、標的企業已于2014年12月向遼寧省國土資源廳提交了采礦權申請書,目前正在按相關程序辦理上述礦權的采礦許可證手續。 3、2015年5月31日后至本項目掛牌截止日期間,標的企業在辦理上述采礦許可證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方案設計評審費用預計315萬元(不包含需征繳的行政規費)均由轉讓方替標的企業墊付。由于在辦證過程中,所需費用將持續發生,最終以相關部門出具的收據為準。轉讓方承諾在確認意向受讓方資格前,告知意向受讓方該筆費用金額。 4、本項目掛牌價格為:52161.15萬元,其中,100%股權的掛牌價格為49767.56萬元,債權掛牌價格為2393.59萬元。上述債權有如下幾部分組成:轉讓方中化地國興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擁有對標的企業684.67萬元債權,轉讓方朱善益擁有對標的企業1633.92萬元債權,轉讓方王祺中擁有對標的企業75萬元債權。若該項目成交價格高于掛牌價時,溢價部分歸屬股權。 5、標的企業2015年度年審報告數據取自標的企業2015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 6、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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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化地國興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創14街99號33幢D棟二層2109號 |
法定代表人 |
熊先孝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6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礦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58259367-7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煤炭地質總局 |
組織機構代碼 |
400010275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化地國興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
決議類型 |
股東會議決議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王祺中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內蒙古自治區[150000]赤峰市[150400]元寶山區[150403]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元寶山稅務所家屬院1號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冊資本(萬元) |
|
經濟類型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
所屬行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
經營規模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
組織機構代碼 |
|
批準單位名稱 |
王祺中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朱善益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江蘇省[320000]南京市[320100]白下區[320103]南京市白下區苜蓿園大街69號49幢304室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冊資本(萬元) |
|
經濟類型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
所屬行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
經營規模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
組織機構代碼 |
|
批準單位名稱 |
朱善益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52161.15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將本次轉讓價款的60%(含已支付的保證金)匯入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的賬戶;其余40%價款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三個月內且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前付清。受讓方對首付款外其余未付交易價款提供合法有效擔保,且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產權轉讓行為所涉之資產評估報告等文件資料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2、意向受讓方在北京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會同轉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交納5000萬元交易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其放棄受讓資格。
3、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的100%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⑤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履行遞交受讓申請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的;⑥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的。
4、意向受讓方應于被確認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將本次轉讓價款的60%(含已支付的保證金)匯入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的賬戶;其余40%價款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三個月內且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前付清。受讓方對首付款外其余未付交易價款提供合法有效擔保,且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
5、意向受讓方受讓本項目應就如下事項作出書面承諾:(1)成為最終受讓方后,承擔其他披露事項3中所述費用,上述費用在向北交所指定帳戶支付首付款的同時支付給轉讓方,并同意本承諾事項作為《產權交易合同》的一部分;(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由此產生的后果與交易所及雙方委托的經紀機構無關),并同意本承諾事項作為《產權交易合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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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本項目不接受信托、委托等隱名方式受讓。
5、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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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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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 |
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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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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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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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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