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四川省-宜賓市(宜賓市女學街1號) |
法定代表人 |
胡岷 |
成立時間 |
2006-12-27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32000.0019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金融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經營范圍 |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它業務。 |
職工人數 |
65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57% |
2 |
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 |
13.16% |
3 |
成都西南石材城有限公司 |
9.9% |
4 |
四川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 |
9.29% |
5 |
四川省物流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8.25% |
6 |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 |
7.79% |
7 |
四川超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7.47% |
8 |
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
4.91% |
9 |
宜賓市財政局 |
4.63% |
10 |
四川省宜賓市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3.97%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97429.7 |
40903.43 |
34688.33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922455.27 |
2577064.24 |
319446.37 |
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6-06-30 |
35675.18 |
15934.83 |
12026.67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710364.9 |
2391404.43 |
318960.47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6-30 |
評估基準日 |
2015-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922455.27 |
- |
負債總計(萬元) |
2577064.24 |
- |
凈 資 產(萬元) |
319446.37 |
362071.28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28220.182548(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根據標的企業董事會2015年5月28日和2016年4月19日出具的《關于宜賓商行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的決議》以及《關于宜賓商行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決議》,截至2016年7月31日,宜賓商行應向三峽資本公司支付共計9,352,915元現金分紅及送股9,352,915股,將由受讓方享有。 2.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2015年10月10日與三峽資本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簽署《國有股權無償劃轉協議》,將其持有的標的股權無償劃轉至三峽資本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截至2016年7月31日,標的股權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3.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玉淵潭南路1號 |
法定代表人 |
盧純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4953671.13956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5058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7.79%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7.79%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5058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8220.182548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有權利及義務詳細閱讀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的全部內容。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申請,則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2、本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交易。意向受讓方須在本項目信息發布期間遞交受讓申請,同時向北交所指定銀行賬戶交納人民幣8000.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3、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自《產權交易合同》簽訂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全部交易價款及應交納的交易服務費支付至北交所指定銀行賬戶;
4、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將被扣除,先用于補償北京產權交易所及各方經紀會員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 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②意向受讓方成為競買人后,各競買人在動態報價期內均未登陸動態報價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
③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的;
④由于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導致本次產權交易未能獲得有關監管機構的審查批準或未能全部完成股份變更登記的;
⑤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
①同意北交所自轉、受讓雙方完成《產權交易合同》簽訂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②已自行對照并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于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暫行規定>的通知》(銀發[1994]186號)、《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2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資格審核的通知》(銀監辦發〔2010〕115號)、《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4年第3號)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標的企業所在地相關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以及標的企業公司章程的規定。已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是否申請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若由于受讓方自身原因在本項目交易過程的任一環節出現的任何風險,受讓方放棄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及各方經紀會員進行追責和索賠的權利;
③了解并認可接受本項目披露的全部內容,并同意:北交所向意向受讓方出具的《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不代表意向受讓方符合監管部門的要求;意向受讓方確定為受讓方不代表其符合作為標的企業股東的全部條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亦不必然能獲得監管部門的審批或備案并作為標的股權的持股股東;
④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本次產權交易未能獲得有關監管機構的審查批準或未能全部完成股份變更登記的,轉讓方有權解除《產權交易合同》并將轉讓標的另行處置,同意將已交納的保證金及交易價款在被扣除應向北京產權交易所及各方經紀會員支付的服務費后,余款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
⑤一旦遞交受讓申請材料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則承諾自身已符合作為本次股權轉讓行為的受讓方所應當符合的全部條件,包括不限于具有合法存續(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主體資格、良好的商業信譽及支付能力、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等,并符合國家及標的所在地相關監管部門對獲得標的企業股東資格及標的企業所在行業所制定的相關政策要求。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80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1)自由報價期為25個工作日; (2)限時報價周期為5分鐘(即300秒); (3)加價幅度為人民幣壹佰萬元(小寫¥1000000.00 )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附件: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doc
附件:動態報價承諾函.doc
附件:產權交易合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