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通用技術集團香港國際資本有限公司)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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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Premed Medicine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 Inc. |
注冊地(住所) |
開曼群島(Sertus Incorporations(Cayman)Limited,Sertus Chambers,P.O.Box 2547,Cassia Court,Camana Bay,Grand Cayman,Cayman Islands)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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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2014-11-25 |
注冊資本(萬元) |
美元
5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醫藥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null |
職工人數 |
5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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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Number Medicine Group Holding Limited |
51.56% |
2 |
預留團隊期權 |
10.4% |
3 |
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 KONG LIMITED |
10.27% |
4 |
XGL LIMITED |
8.89% |
5 |
通用技術集團香港國際資本有限公司 |
6.67% |
6 |
MicroVision Group Holding Limited |
3.29% |
7 |
SUNWAY HOLDING CORPORATION LIMITED |
2.22% |
8 |
INNOVATION TIMES ENTERPISE LTD. |
2.22% |
9 |
WYF GROUP HOLDING LIMITED |
1.82% |
10 |
Panli Medicine Group Holding Limited |
1.11%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0 |
-14.54 |
-14.54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7005.23 |
2005.17 |
5000.06 |
審計機構 |
上海東洲政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6-09-30 |
0 |
4529.59 |
4069.59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605 |
2068.78 |
536.22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根據標的公司股東會會議決議,公司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2、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交易所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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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通用技術集團香港國際資本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香港特別行政區[810000]RM 3302-3 33/F OFFICE TOWER CONVENTION PLAZA 1 HARBOUR ROAD WANCHAI HK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冊資本(萬元) |
港元 5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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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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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2200X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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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4500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產權轉讓行為所涉之資產評估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2、意向受讓方由轉讓方和北交所共同確認受讓資格后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135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美元)到北交所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做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返還。
3、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做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北交所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在網絡競價中未提交有效競買文件的;③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④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⑤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剩余產權交易價款(人民幣或等值美元)和交易服務費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6、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①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本次產權交易未能獲得有關境內外相關監管機關的核準,受讓方無權要求轉讓方退還已經支付的交易價款,并同意轉讓方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再次公開掛牌轉讓,并承擔再次掛牌所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如再次轉讓的成交金額低于本次成交金額的,差價由其承擔并支付。受讓方已經支付的本次交易價款在扣除差價和所有相關費用后的余款,將由轉讓方在收到北交所匯出的再次掛牌轉讓的全部交易價款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給受讓方。如再次掛牌轉讓的成交金額高于本次成交金額的,超過部分受讓方無權主張,受讓方已經支付的本次交易價款在扣除所有相關費用后的余款,將由轉讓方在收到北交所匯出的再次掛牌轉讓的全部交易價款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給受讓方;②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剩余產權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并同意北交所將交易價款于交易價款到帳后2個工作日內,支付予轉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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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穩定的財務狀況。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
3、本項目可以采取聯合受讓方式,如采用聯合受讓方式,則聯合受讓體中每個主體均需滿足受讓方資格條件要求。
4、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包括但不限于標的企業所在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是否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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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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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 |
13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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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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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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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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