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嘉興融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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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重慶瓏悅商業運營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重慶市-市轄區(重慶市九龍坡區奧體路1號附5-21-1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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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2016-04-19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1824.36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企業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商業運營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職工人數 |
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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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重慶興浩置業有限公司 |
99.95% |
2 |
嘉興融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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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
- |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
- |
- |
審計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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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6-08-31 |
0 |
-313.7 |
-313.7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1431.2 |
-69.46 |
21500.66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成立于2016年4月19日,無法提供2015年度審計報告。 2、標的企業認繳注冊資本21824.36萬元人民幣,轉讓方認繳注冊資本金10萬元人民幣,實繳為0萬元人民幣,繳納期限為2017年3 月31日,標的財產份額轉讓后,由受讓方承接補足剩余出資額的責任。 3、標的企業已與專業管理機構簽訂《重慶金茂瓏悅里項目商業管理合同協議》(《重慶金茂瓏悅里項目商業管理合同協議》已放置交易所備查)。 4、其他詳見交易所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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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嘉興融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浙江省[330000]嘉興市[330400]市轄區[330401]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廣益路883號聯創大廈2號樓5層562室-120 |
法定代表人 |
魏浙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小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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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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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中化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0411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中化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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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5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3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視為意向受讓方違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全部扣除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⑤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要求的。
3、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①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②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③為保證標的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意向受讓方應能夠為標的企業提供相應行業背景支持或具有同等體量及以上項目的運營經驗。④意向受讓方需具備為標的企業發展提供市場銷售渠道及管理經驗等專業支持的綜合能力。⑤承諾在受讓本標的同時須受讓在北交所掛牌轉讓的“重慶瓏悅商業運營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9.95%財產份額”項目。⑥承諾標的企業繼續履行《重慶金茂瓏悅里項目商業管理合同協議》。
4、意向受讓方如需查閱本項目相關材料,須向北交所提交《保密承諾書》(交易所備查)后方可查閱。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全部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并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遞交的交易保證金,同時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6、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等法律規定和監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是否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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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大陸地區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意向受讓方需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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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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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 |
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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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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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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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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