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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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山金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廣東省-中山市(中山市中山五路2號紫馬奔騰6座第十一樓) |
法定代表人 |
邱曉明 |
成立時間 |
2015-08-10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0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組織機構代碼 |
35192762-5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經營范圍 |
投資與資產管理、股權投資與管理等。 |
職工人數 |
2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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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75% |
2 |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 |
3 |
華帝股份有限公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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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0 |
434.1 |
321.36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50887.96 |
150566.6 |
100321.36 |
審計機構 |
中山市成諾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6-09-30 |
314.95 |
2051.25 |
1538.44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季報 |
255243.25 |
153352.24 |
101891.01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根據標的企業章程約定,標的企業各股東應于2016年3月15日前繳足注冊資本。目前股東中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尚有7.5億元未繳足;轉讓方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尚有2億元未繳足;股東華帝股份有限公司尚有0.5億元未繳足;受讓方受讓成功后須代轉讓方履行繳納上述注冊資本的義務。 2、其他詳見《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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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朝陽區[110105]北京市朝陽區曙光西里28號 |
法定代表人 |
國文清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911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冶金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571-6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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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五礦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093X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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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0448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60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需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
2、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的,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只征集到一家非原股東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原股東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用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項目采取競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最高報價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原股東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高報價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的100%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本轉讓項目掛牌公告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4、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等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遞交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5、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同意在產權交易憑證出具后3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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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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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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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 |
6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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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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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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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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