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深圳格蘭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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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深圳市觀瀾格蘭云天大酒店投資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深圳市龍華新區觀瀾街道新城社區觀瀾大道格蘭云天國際酒店裙樓第3樓、塔樓1樓、2樓202、3-11樓) |
法定代表人 |
張振山 |
成立時間 |
2008-06-12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45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住宿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經營范圍 |
投資酒店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等。 |
職工人數 |
285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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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格蘭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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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888.03 |
1236.25 |
572.96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51464.34 |
40711.41 |
10752.93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6-09-30 |
3690.11 |
-447.52 |
-524.99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52019.54 |
41791.6 |
10227.94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與轉讓方于2016年7月1日簽訂的《委托管理合同》,存北交所備查。 2、其他需披露的內容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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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深圳格蘭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廣東省[440000]深圳市[440300]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華富路口航空大廈1棟27層07-12號 |
法定代表人 |
陳宏良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98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住宿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9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5732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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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9800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通過資格確認后1個工作日內,須交納5900萬元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如協議成交,保證金轉為履約的部分款項;如產生競價,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1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合同文本存北交所備查);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1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3、截至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應付轉讓方的借款本金為37,982.05992萬元(以下稱“應付轉讓方債務”),受讓方須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1個工作日內,向標的企業提供不低于37,982.05992萬元的借款,專項用于標的企業償還應付轉讓方債務,并須督促標的企業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1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償還至轉讓方指定賬戶。該筆應付轉讓方債務的償還,作為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條件之一。
4、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全額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金:(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且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1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5)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1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或未按期償還應付轉讓方債務的。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
(1)具備高檔酒店投資和經營經驗,自身或實際控制企業至少擁有1家建筑面積不少于3萬平米、客房數不少于200間/套的在營酒店。
(2)成功受讓后,同意遵守標的企業現有章程的相關條款,包括但不限于:①標的企業公司章程變更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②標的企業重大事項,如資產轉讓、資產抵押質押、股權轉讓、土地權屬、股東分紅等,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③標的企業沿用“格蘭云天”品牌經營管理,如需改變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④標的企業現有功能布局中酒店、職工宿舍、娛樂功能樓、公寓等的設計及建筑規劃的功能改變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3)已知悉并接受標的企業與轉讓方于2016年7月1日簽訂的《委托管理合同》。
(4)成功受讓后,同意股權轉讓后的標的企業繼續履行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且股權轉讓前后職工的本企業工作年限連續計算。
(5)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同意在1個工作日內無條件簽署《產權交易合同》,不針對合同中已確定的條款提出任何意見或異議。
(6)若出現“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第4條所述扣除保證金的任何一種情況時,同意由轉讓方全額扣除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
(7)同意北交所在本項目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銀行賬戶。
6、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提供由金融機構出具的公告期內某一時點的不低于57,782萬元的存款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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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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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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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 |
5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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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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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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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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