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承諾: |
1. 本次產權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產權轉讓,符合我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2. 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我方已認真考慮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4. 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產權轉讓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及各項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6. 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等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北京產權交易所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北京產權交易所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7. 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我方承諾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用,不因與受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交納或主張退還交易服務費用;
8. 涉及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我方承諾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操作細則》第四條的規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詢其他股東的義務,并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就信息公告內容,行權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東。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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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山東海化房地產有限公司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山東省濰坊市(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祿海路中段) |
法定代表人 |
袁延祥 |
成立日期 |
1998-04-15 |
注冊資本(萬元) |
605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6050.00萬元(人民幣)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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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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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3707008630467849 |
經營規模 |
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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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
房地產開發、經營;建筑材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是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山東海化集團有限公司 |
100%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15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40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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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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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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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70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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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4.49
|
141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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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17年2月28日財務報表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365.47
|
22.99
|
29.16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4350.84
|
7767.77
|
6583.08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本項目掛牌價格由標的企業100%股權、轉讓方對標的企業6500萬元債權組成,其中標的企業100%股權掛牌價格為人民幣9378.53萬元。如果本項目形成競價,成交價格的增值部分屬于股權價格的溢價。
2、標的企業依法于2009年9月26日競得編號為2009-36號國有建設用地(天合地塊)使用權,土地出讓金及契稅均已全額繳納,2011年5月19日與濰坊市國土資源局簽訂了濰坊-01-2011-0210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2012年3月標的企業向濰坊市奎文區規劃局提出初步設計規劃時,區政府要求必須將毗鄰于該地塊西北角的原海化天合公司的兩棟三層宿舍樓所占土地一并納入進行整體規劃開發。該宗土地上一處內部公共廁所尚未拆除。
該宗土地使用權人為標的企業,至評估基準日尚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已閑置超過兩年。評估是以產權權屬明確不存在糾紛的前提進行的,未考慮上述因素對評估結果的影響。
3、標的企業正常經營,截止2017年2月28日庫存情況:
(1)海化牡丹花園項目:住宅樓96套,儲藏室75套,車位103個。
(2)海化陽光花園項目:住宅樓20套,商業樓13套,儲藏室20套,車位308個。
(3) 海化鹽四區項目:住宅樓4套,儲藏室4套。
4、截至掛牌日賬面產成品中剩余的海化牡丹花園項目、海化陽光花園項目、海化鹽四區項目分項目3個項目自開發以來均未進行過土地增值稅的清算,且當地稅務機關也未要求被評估單位進行土地增值稅的匯算清繳。
5、截止2017年2月28日,標的企業未開發票情況:海化陽光花園項目1套房屋、4套商鋪,2個車位,1個儲藏室;海化牡丹園項目未給17位購房者開具發票,實際以財務數據為準。
6、截止2017年2月28日,海化牡丹花園項目約有54套房屋已銷售,房產證未辦理;海化陽光花園項目約有35套房屋已銷售,房產證未辦理。
7、截止2017年2月28日,標的企業海化陽光花園2號車庫主體、9號樓、15號樓、16號樓和17號樓主體已審計完畢,未掛賬;海化牡丹花園1號樓主體和牡丹花園綠化項目暫未出具審計結果。
8、其他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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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山東海化集團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山東省濰坊市 (山東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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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方勇 |
成立日期 |
1996-02-28 |
注冊資本(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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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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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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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 |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370700165442384W |
經營規模 |
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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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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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043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股東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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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
批準日期 |
2016-06-13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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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文件名稱 |
海油總財資〔2016〕290號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山東海化房地產有限公司100%股權及6500萬元債權 |
轉讓底價 |
15878.53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4763.55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交易保證金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進入競價程序,該保證金將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⑤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承諾事項的;⑥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北京產權交易所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4、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北交所備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遞交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5、標的企業目前正常經營,截止2017年2月28日,海化牡丹花園項目約有54套房屋已銷售,房產證未辦理;海化陽光花園項目約有35套房屋已銷售,房產證未辦理;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成功受讓標的企業后,對標的企業已銷售房屋未辦理房產證的房產繼續辦理房產手續。已銷售房屋未辦理房產證的以實際情況為準。
6、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在信息公告期內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的狀況及相關約定,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拒付交易價款或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2)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3)成功受讓標的企業后,標的企業名稱中的“山東海化”字號,僅限用于原開發項目,不能增加新項目。標的企業及其各級分支機構使用“山東海化”字號的期限與轉讓方另行協商確定,使用期間,若給轉讓方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4)對標的企業已銷售房產和現有房產,由意向受讓方和標的企業繼續履行售后服務,實際質保期是從交房之日起算起。(5)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6)標的企業目前正常經營,預計每月發生費用16萬元,《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前發生的費用由標的企業承擔,以實際財務數據為準。(7)同意標的企業全部債權債務包括不限于決算未掛賬款項、已售房產質保、繼續開具購房發票等事宜由股權轉讓后的標的企業繼續享有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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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和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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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4763.55 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五、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六、競價方式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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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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