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轉讓方承諾: |
1. 本次產權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產權轉讓,符合我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2. 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我方已認真考慮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4. 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產權轉讓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及各項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6. 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等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北京產權交易所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北京產權交易所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7. 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我方承諾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用,不因與受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交納或主張退還交易服務費用;
8. 涉及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我方承諾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操作細則》第四條的規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詢其他股東的義務,并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就信息公告內容,行權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東。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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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廣東省深圳市市轄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胡繼之 |
成立日期 |
2011-11-15 |
注冊資本(萬元) |
11774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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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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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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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 |
資本市場服務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58562757-X |
經營規模 |
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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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
為各類債權、私募債券、資產支持證券、非公開上市公司股權、理財產品、資產權益、金融衍生產品、離岸金融產品、跨境人民幣業務產品等金融產品、金融工具的登記、托管、掛牌、鑒(見)證、轉讓、過戶、結算等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提供融資、并購、資本運作等服務;組織開展金融產品創新與交易活動;提供與前述業務相關的查詢、信息服務、培訓、咨詢、評級、財務顧問服務;融資理財、委托投資;項目投資、投資管理;提供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其它相關業務(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否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7399% |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6166% |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933% |
深圳市騰邦國際商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8.4933% |
深圳市新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8.0686% |
廣州御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644% |
廣東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7.644% |
深圳尚國金匯投資企業(有限合伙) |
5.5206% |
深圳前海華邦盛道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5.096% |
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 |
4.6713%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15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5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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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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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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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957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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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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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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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17年1月31日財務報表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502.14
|
25.91
|
25.86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09419.87
|
175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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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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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的內容 |
詳見交易所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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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廣東省深圳市 福田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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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張佑君 |
成立日期 |
1995-10-25 |
注冊資本(萬元) |
1211690.84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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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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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 |
資本市場服務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4403001017814402 |
經營規模 |
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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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產(股)權比例 |
12.7399%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2.7399%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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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10000010168558XU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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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中信有限公司 |
批準日期 |
2017-03-02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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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文件名稱 |
中信有限【2017】31號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12.7399%股權 |
轉讓底價 |
33000.00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66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1)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個及以上原股東意向受讓方,應在交納保證金截止日次日內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以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2)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非原股東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由該意向受讓方一次報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原股東應在報價現場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原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應在報價現場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原股東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各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項目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原股東應在報價現場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原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應在報價現場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高報價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⑤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2)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3)接受轉讓方置于北交所備查的《產權交易合同》的全部內容。
5、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交易場所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有關規定,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部門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參與受讓標的股權,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6、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7、未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應在掛牌期間內向北京產權交易所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交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應在競價現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在掛牌期間遞交受讓申請、未交納保證金或未在競價現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受讓和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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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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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6600 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五、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六、競價方式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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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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